[索引号] 11610821016084229A/2016-00010 [ 主题分类 ] 其他
[ 发布机构 ] umi接单平台的官方网站教育和体育局 [ 发文日期 ] 2016-09-30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
[ 名 称 ] 关于下达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
关于下达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
时间:2016-09-30
来源:神木县教育局
分享:

神教发〔2016〕37号

  关于下达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 

  各普通高中: 

 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、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,以及榆林市财政局、榆林市教育局《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(第二批)的通知》,现将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下达你们,请严格按照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,及时足额通过资助专用卡发放到学生,不得截留、挪用。 

  助学金资助名额不少于正式注册学籍在校生的30%,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,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。具体资助额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,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,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。 

  附件:2016年春季国家普通高中助学金分配表 

神木县教育局

2016年5月12日


附件 

       

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配表 

   

单位:人、万元 

学校名称 

在校学生数 

助学金总额 

资金来源 

中省 

县级 

神木中学 

 

98 

98 

 

神木第四中学 

 

81 

81 

 

神木第七中学 

 

78 

78 

 

神木第六中学 

 

32 

32 

 

合  计 

 

289 

289 

 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
Baidu
map